公务员连续两年投诉辞退(2005-1-10 5:2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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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05:24 重庆晚报 | ||||||||
据现代金报消息 一年内被群众有效投诉三次,降职!连续两年被群众有效投诉三次,辞退! 这是宁波市新出台的《宁波市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意见》中的内容,目前该意见正在征求意见中。与此同时,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日前也联合发出《浙江省省级机关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两份文件内容基
宁波规定,公务员出现21种情形之一的,年终就会被评为不称职。这21种行为包括:工作效率低,办事推诿拖拉,被群众有效投诉3次及以上的;执行公务中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吃、拿、卡、要谋取不当利益,被群众有效投诉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等。 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扣发全年目标考核奖金,并由任免机关作出降职决定,无职可降的降低一个级别工资。连续两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必须按照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一个月内予以辞退。网络编辑:翁正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