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六大措施管好用好土地
每平方公里GDP1.72亿元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董超文通讯员李玉泽傅伦为)深圳每平方公里GDP高达1.72亿,每平方公里所产出的GDP和税收对财政的贡献全国最高。在1月8日举行的城镇存量建设
用地调查情况深圳座谈会上,国土资源部有关领导高度肯定深圳关于土地利用管理方面的经验。在座谈会上,副市长吕锐锋介绍了深圳特色的土地利用管理制度。他说,为规范土地利用管理的行政程序,增加透明度和加强廉政建设,我市主要采取了六大措施。一是加强法制建设。深圳充分利用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的特区立法权,相继制定和完善了《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深圳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规定》、《深圳市土地市场交易管理规定》,目前正在进行《深圳市土地条例》、《深圳市房地产条例》的起草工作。二是完善土地审批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集中统一管理,我市改革了沿用多年的市国土管理领导小组批地制度,由市政府常务会议行使协议用地最终审批权。三是修订和完善行政程序。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计划编制、审批、调整、公告和社会监督等五个环节;实行计划公开、地价公开、审批结果公开和出让结果公开等“四个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完善地价管理体系,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整合归并特区内外地价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基准地价系统;取消协议地价,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一律按照市场地价标准,由电脑系统测算计收。五是严格划定生态保护用地。深圳每块土地价值都很高,但在集约高效利用土地的同时,深圳将1000余平方公里划为生态保护用地,包括水源保护区、公园、绿化带,以及基本农田,严格予以保护,并将此作为城市开发建设的高压线,不得逾越。在土地利用中保留充足的环境容量,也是为了提高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六是通过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及城中村改造严格土地管理,集约利用土地。2004年上半年,深圳开展“梳理行动”,用大半年的时间,拆除了大批不符合规划、占用国有或集体的土地的临时违法建筑。2004年10月底,又开始了对永久性违法建筑的大规模查处,并同步启动城中村改造。通过以上严格土地管理的措施,清理出大量被违法占用土地,加以集约利用,扩充了城市土地利用资源。同时,根据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我市采取了一第列措施处置和消化闲置土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自2003年以来,我市共收回土地108万平方米。我市严格限制新增房地产开发用地,利用旺盛的市场需求消化存量房地产用地。几年来,在每年新增房地产开发用地只有1平方公里左右的情况下,年均消化2平方公里的存量房地产用地。对深圳的土地利用管理经验,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小苏给予了高度肯定。同时他建议,深圳在土地利用上,在坚持国家法规的前提下,应该大胆地探索深圳土地利用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探索深圳土地严格管理、严格保护、科学利用的有效途径。继续为全国在土地利用方面创造更多、更好的新鲜经验,从而能促进和带动全国各地落实好国务院的决定,真正在土地的管理、保护和利用上做出新的贡献。作者:深圳商报记者董超文通讯员李玉泽傅伦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