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最后“通牒” 拖欠民工工资20日前必须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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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07:06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离春节已不到一个月了,但仍有一部分民工等着拿一年的“血汗钱”返乡回家。记者昨日获悉,市劳动部门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单位已下了最后“通牒”,2003年以前拖欠的民工工资,必须在本月20日前还款完毕,2004年度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据了解,去年南京市共为2.34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4047.82万元,其中为1.85万名民工追回工资3042.16万元。市劳动监察支队综合科科长戴登凯分析,建筑行业拖欠民工工资,
“没有任何理由拖欠民工工资!”戴登凯表示,为了确保民工拿到钱回家安心过年,他们与建设等部门相互配合,严肃查处互相推诿、扯皮的欠薪单位。此外,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对全市企业单位进行诚信评价,根据测评评出A、B、C三个等级。存在拖欠工资现象且不接受整改的企业不但评不上先进,还要被列入“黑名单”,并从重处罚。 作者:项凤华 (来源:现代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