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采沙权拍出天价 2268万元成交超底价十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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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08:27 北京青年报 | ||||||||
新华社合肥1月9日电 禁采了4年江沙的长江安徽段从2004年12月开始逐步开禁,安徽省首例江沙开采权拍卖近日尘埃落定。安徽省水利厅表示:采沙权虽已确定有“主”,但对解禁后采沙区的监管却才刚刚开始。 2268万元拍得,超过底价十余倍
此次拍卖的是位于芜湖市东梁山上游长江航道以东的黄泥滩采区的开采经营权。 拍卖对开采的细节作了详细规定:开采量限定为100万吨;时间限制在2004年12月至2005年汛期前;船不得多于3艘,单船采沙功率必须小于1000马力。 2004年12月10日,在芜湖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拍卖大厅里,经过一番激烈的争夺,这个可采区黄沙开采权被竞拍者以2268万元拍得,超过底价十余倍。 有业内人士分析,以2268万元竞买100万吨江沙的开采权,这意味着每吨江沙在船上的售价要达到30元左右才能保本微利。但是目前安徽芜湖段每吨江沙在船上的售价仅在12元左右。 拍得采沙权的公司显然不这么认为。有关负责人说,就目前市场情况看来,已批准开采的江西鄱阳湖的沙价已达到每吨18元,这里的沙运到安徽,加上运费,估计每吨也要二十七八元,安徽的江沙还是面临一个较高的市场需求,沙价还可能上涨。如果能打好这个时间差,或许能有利可图。 安徽省水利厅水政水资源处副处长朱庆敏分析认为,拍卖之所以惊现高价,主要是因为有限的采沙权和现有的较大的采沙能力之间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采沙权成为一种宝贵的资源。 政府借拍卖谨慎开禁 河沙是一种重要的天然优质的建筑材料。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河沙的经济价值越来越高。在上世纪90年代,受高利润的驱动,长江河道非法采沙活动十分猖獗,盲目、超量和无序采沙,危及到长江河势稳定、堤防安全和通航安全。对此,安徽、江苏、湖北、江西等长江沿线省份在2000年颁布了长江河道采沙禁令。 经过4年的禁采,长江河道上的乱采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一度混乱的采沙秩序得到了根本扭转。 但是河沙作为一种被建筑工程广泛应用的优质资源,如果长期禁采,一方面会影响到沿江地区一些建筑工程的质量,同时也不利于保持长江中下游干流河床的冲淤平衡。 为有效利用河沙资源,水利部决定,在部分条件成熟的地区逐步解禁,实行采区开放的平稳有序管理,并要求所有可采区必须实行可行性论证和采沙许可审批。同时对长江河道的可采区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 安徽省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拍卖前由芜湖市物价局经过科学分析确定拍卖底价,测算出开采每吨江沙的成本应该在10元左右。为了避免拍卖过程中盲目报价和恶性竞争,引导竞拍者合理报价。 禁采区“严打”面临新考验 用拍卖的形式来确定可采区的合法开采经营者,这是采沙管理的新方式。但是有人也担心这样的问题:以前是全面禁采,把所有非法采沙船都“拒之门外”,现在“大门”一旦打开,会不会在长江河道又出现一些非法采沙船乘虚而入呢? “监管部门不会让这种情况存在。”朱庆敏说,“对可采区实行市场化的准入制度,必然要以对采沙活动的严格监管作为保障。监管部门会对违法违规采沙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决不留情。解禁之后,对采沙活动的管理不会有丝毫懈怠。” 作者:杨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