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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兄骗贷6970万美元刚被擒 堂弟又圈钱4969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09:09 南方都市报

  “泰明实业”诈骗案疑犯堂弟彭伟智伪造房产资料套取贷款4969万元被移送起诉

  “空手道”圈钱似乎成为广东紫金县彭氏家族颇为擅长的“生意”。几年前,彭海生兄弟所控制的“泰明实业”信用证诈骗6970万美元案引起震惊,如今他们的堂弟彭伟智又通过骗贷手段贪污,数额达4969万元之巨。该案已由深圳市检察院侦查终结,目前正移送审查起诉中。

  与两个堂兄一样,今年30岁的彭伟智也有金融行业工作背景,他曾在某商业银行深圳市分行第三营业部任个人理财部主任达两年多。在此期间,彭伟智伙同该部一职员用虚假的房产抵押贷款和二手楼按揭等资料,从该行套取贷款4969万元,致该银行损失高达3783万余元。

  与“泰明实业”兄弟团伙颇为相似的是,彭伟智团伙成员也几乎是家族人员,彭伟智的妻子刘钰俊、彭伟智堂弟均参与其中,另一主犯吴泽明是彭伟智堂弟的表亲。

  案发后,彭伟智团伙开始逃亡,彭伟智卷走883万余元巨款逃至香港,最后通过国际刑警被抓获归案,另两名同案犯在逃至成都后也先后归案,但883万元巨款被其妻带走,至今下落不明。

  据该案主诉检察官介绍,彭伟智团伙骗贷贪污达83单,案卷达100余卷。昨日公布的深圳市检察院的侦查终结报告中,对彭伟智团伙实施犯罪的全过程予以了详细披露。

  谋划:插入内线骗钱炒股

  2000年12月,彭伟智由某商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地王大厦支行(后更名为第三营业部)新园办事处调至该支行个人理财部,2001年3月起任个人理财部主任。

  自彭伟智调入个人理财部开始,即开始为实施巨额贪污犯罪进行谋划。深圳市检察院的侦查结果表明,2000年底,彭伟智与堂弟彭某某、深圳市伟业评估公司业务员冉某等,合谋伪造并使用虚假房产抵押贷款和二手楼按揭贷款资料,由彭伟智利用其职务便利骗取贷款。

  为了使实施犯罪更加便利,2001年6月,彭伟智将同案犯吴泽明安排到个人理财部任业务员,负责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房地产抵押登记。此外,彭还将同案犯陆震球安排进深圳市某评估公司做业务员,负责制造虚假贷款评估报告。

  团伙内部开始就有明确分工:冉某指导吴泽明伪造贷款资料,彭伟智负责使用假资料通过银行审批手续骗取贷款,彭某某负责用赃款炒股。

  行骗:授意下属一路放行

  谋划后,吴泽明即开始为行骗做准备,向假证假章贩子购买伪造身份证复印件、公章、房产证等物,并在冉某的指导下,伪造了贷款人收入证明、房地产买卖委托书、房地产评估报告、律师审查意见表、公证书等全套假资料,交给彭伟智办银行审批手续。

  全套假资料进入银行这一关后,审查结果对其能否行骗成功最为关键。2001年1月至9月,彭伟智主要负责个人贷款业务调查岗,因此这套资料得以顺利通过。

  2001年9月起,彭伟智升至个人理财部主任后,其调查岗的工作由个人理财部另一员工负责,但这仍然未能阻止彭的骗贷行为。彭伟智亲自将伪造的贷款资料交给该职工办理,并授意其不作调查即签署同意贷款的调查岗意见,彭伟智作为审查岗签字后报行领导审批。自2003年起,该职员对吴送来的贷款资料也未作过调查,使这套假资料得以一路绿灯过关。

  在每次犯罪过程中碰到阻碍时,彭伟智都亲自出面予以解决。如在假资料伪造过程中,逢国土局换用新版房产证,吴泽明买不到假房产证,彭伟智亲自出马,从黑市上购来空白的新版假房产证,交吴泽明打印并伪造房产证。

  据侦查,截止到2003年9月25日案发,彭伟智团伙使用上述方法共作案83单,从某商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地王大厦支行共骗取款项4969万元,同时还往各虚假还款账户中存入1393余万元。地王大厦支行实际被骗发放款项4969万元,仅收回1185余万元,直接经济损失3783余万元。

  彭伟智团伙是以家族为主体而形成的,但团伙内部也有分歧,其中彭伟智的堂弟彭某某因不听指挥被逐出团伙。

  彭某某本是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福田支行信贷员,是彭伟智的堂弟、吴泽明的表兄,也是早期的合作伙伴,骗得贷款之后进行炒股由其具体负责。但在2001年中,彭某某不听从彭伟智指挥,炒股亏损后被彭伟智赶出团伙,具体工作由彭伟智、吴泽明二人接手。

  遮掩:存入月供以假乱真

  为掩盖其犯罪行为,更多地骗取贷款,彭伟智团伙费尽心机,用骗取的贷款在各虚假贷款人的还款账户中存入按揭月供款,并用后期骗取的贷款将到期的贷款归还本息,以便以假乱真。

  但也有露出马脚的时候。2003年9月23日,第83单虚假贷款的“贷款人”李某到银行办理本人账户的销户手续,居然发现其名下在该银行第三营业部个人理财部有贷款,销户被拒绝。当李某到银行查询时,彭伟智指使吴泽明于次日晚给李某4万元,此事得以蒙混过关。

  侦查表明,彭伟智所得赃款中,除少部分用于买房、买车等个人消费外,有907万元用于为掩盖犯罪事实而归还到期的抵押贷款和月供款,赃款中在深圳巨田证券炒股亏损260余万元,在澳门赌博输掉五六百万元,其他大部分通过地下钱庄换成港币后转移到香港据为己有。彭伟智用赃款购得福田区宏浩花园住房一套,罗湖商业城一间商铺,一辆奥迪A6汽车。团伙成员吴泽明案发后逃往成都,于2004年初与彭某某会合,由彭用赃款在成都购置一套住房,并花费10万元装修,还用13万元购得一辆越野车,目前房、车均已被深圳市检察院冻结和查扣。

  事发:香港开户转入巨款

  如果没有一笔70万元的虚假贷款被发现,彭伟智团伙贪污的数额也许会达到更令人惊愕的数字。

  2003年9月25日,吴泽明从一个自己化名的“吴福天”账户上取现100万元,归还第83单虚假贷款70万元。当日下午,地王大厦支行发现此单贷款为虚假贷款,向深圳市检察院举报,彭伟智团伙的行为方得以暴露。

  彭伟智在案发后逃往香港,但在2003年9月26日至2003年10月6日间,将其案发前已存在香港某证券公司其本人资金账户上的赃款883万余元取出并转移,在购得玻利维亚护照后,用该护照上姓名在香港某商业银行开设账号,将上述赃款转入该账户中。同年11月15日,彭伟智又将该账户改为他本人及其妻化名的联名账户。

  2004年4月4日,彭伟智被抓获后,其妻立即赶赴香港,将账户中的全部资金868余万港元提现转移。

  此外,2003年9月26日,也就是在案发后的第二天,吴泽明指使彭某某将其化名“吴福天”在深圳发展银行账户上的全部赃款229万余元转移到其本人在建行的另一账户后变现携款潜逃。

  在发现行径暴露后,彭伟智、吴泽明等于当日潜逃。2003年9月27日,深圳市检察院对彭伟智、吴泽明以涉嫌贪污立案侦查,此后陆震球、彭某某也作为贪污共犯被立案侦查。

  2003年9月29日,深圳市检察院向广东省检察院提请在全国范围内通缉彭伟智、吴泽明,同年11月21日又提请发布红色通报通缉彭伟智,2004年4月4日,彭伟智被抓获归案。

  负责侦查工作的深圳市检察院反贪局案件协查处的检察官认为,该案的手段是采用伪造房产证、贷款人身份证件等骗贷,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因而应以涉嫌贪污罪追究其法律责任。

  检察官同时对三人所起作用及犯罪情节分析后认为,在涉嫌的共同犯罪中,彭伟智起组织、领导作用,参加所有83单骗贷犯罪,且将大部分赃款占为己有,为主犯。此外,彭伟智归案后最初能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后来翻供拒不认罪,态度恶劣,认罪态度不好。

  反思:行骗何以如此顺利?

  深圳市检察院的侦查终结报告中表明,彭伟智的一系列虚假资料的构造过程中,多家单位和个人在其中也有相应责任,并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在银行这一关中,虽然彭伟智利用其个人理财部负责人这一职位骗贷,但其下属职工在彭伟智无需审核只需签署意见的指示下,竟唯命是从。此外,货款的发放最后审核关在该行相关负责人手上,但该行相关负责人未及时发现彭伟智团伙所报资料系伪造,有失察责任。据未经证实的消息,地王大厦支行有关领导也因彭伟智团伙行骗致银行损失巨大而被撤职。

  彭伟智团伙为掩盖其犯罪,还设置和利用了多个账户,其中吴泽明的朋友韦某、网友崔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文某、彭伟智的朋友伍某都为其提供了自己的账户,为彭等实施犯罪提供方便。

  此外,律师审查意见书中,除两份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意见书为吴泽明伪造外,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昌某、另一律师事务所职员罗某也经手办理了这些内容虚假的律师意见书。

  在由两家评估公司出具的贷款所需要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中,除部分由吴泽明伪造外,其他由吴泽明提供虚假的房地产证复印件、房屋照片等资料后,交给两家公司的业务员办理,两公司业务员也未亲自调查审核。

  “泰明实业”诈骗6970万美元

  “泰明实业”案得以浮出水面一方面与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与彭海生兄弟的“斗法”分不开,但最后被揭还缘于国家审计署的审计。

  彭海怀、彭海生兄弟于1984年在深圳工行成立初期到该行任职,1990年先后被开除,开除前两人同在深圳工行东门支行信贷科工作。后来的几年里,彭氏兄弟摇身一变,成了身家数亿的港商、老板,并身兼广东省政协委员、深圳市警察基金会名誉副会长、高级检察官基金会理事等。

  1999年3月16日,国家审计署深圳特派办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赴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对该行1998年度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中,发现了彭氏兄弟骗贷案。

  据深圳市检察院的起诉书中称,1992至1997年12月间,彭氏兄弟先后设立30余家公司,并在深圳泰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设立融资部。1996年8月至1997年10月间,彭海生和彭海怀为骗取银行信用证,在没有任何贸易背景的情况下,编造虚假的“购大理石”、“购电器”、“购摄像机”、“购彩电”、“购照相机配件”的事实,指使时为深圳泰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融资部部长的余东政所在的融资部负责制作虚假合同及伪造各种单证,以深圳泰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恒基企业有限公司等为开证申请人,以恒基企业有限公司、科荣企业有限公司等为受益人,到有关银行骗开信用证,开证金额为6970万美元,信用证贴现的款项均由彭海生和彭海怀控制使用。彭海生、余东政和彭海怀骗开信用证后不按时赎单,造成开证银行垫付,扣除开证时存入的保证金515万多美元,尚欠开证银行垫付款5754万多美元。1999年6月间,彭海生和彭海怀负案潜逃。2001年9月25日,彭海生在澳门被当地警方查扣,9月27日被警方带回深圳。

  彭伟智:1974年生,汉族,广东省紫金人,大专文化,捕前任某银行深圳市分行第三营业部个人理财部主任,曾化名“PENG DAVID”,2004年4月16日被批捕。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张国栋 通讯员 周俊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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