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化钙等产品取消出口退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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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09:25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叶志明 通讯员 高涛)记者昨从广州市国税局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取消未锻轧镍等商品的出口退(免)税政策。这些商品包括:未锻轧镍、未锻轧非合金铝、未锻轧铝合金、锰铁、硅铁、硅锰铁、铬铁、硅铬铁、镍铁、钼铁、钨铁、硅钨铁、钛铁及硅钛铁、钒铁、铌铁、其他铁合金、磷、碳化钙。
另外,桐木板材自2004年6月1日起恢复出口退税,出口退税率为13%。 广州国税表示,上述政策具体执行时间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上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