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处方将代替“天书” 患者可要求医院打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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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09:39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1月10日消息:到医院看病拿不到处方,即便拿到了处方,但像天书一样的处方仍令患者无法辨认,这种情形今年起将在温州逐渐消失。日前,浙江省卫生厅下发了《浙江省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对处方的书写、格式等都作了详细规定。 新办法规定,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分别是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
针对目前温州一些大医院采用电子处方,患者无法拿处方自行到药店配药的现状,温州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张国岭介绍,新规定实施后,患者可以要求医院打印处方,并请医生签字。 为了防止医生小病开大处方,管理办法还规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不超过一个月用量,但医生必须注明理由。 元旦后,温州各大医院都收到了《浙江省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据温州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张国岭介绍,目前温州各级医疗机构都在着手准备实施新的处方管理办法,近期将会陆续实施。(温州商报记者吴雪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