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同学买生日礼物 18岁中学生抢劫连夺3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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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10:01 生活报 | ||||||||
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一个18岁的中学生为了弄到钱给同学买生日礼物,竟去实施抢劫并杀死3人。近日,这个犯下严重罪行的花季少年被执行死刑。 原来,案发当天,陆盛敏起床后想到有同学过生日,需送点礼物表示心意,但苦于没钱,又不好向家人开口要。“上哪儿弄点钱买礼物呢?”陆盛敏苦苦思索。猛然间,一个罪恶的念头闪现出来:“抢劫!既可以给同学送一份有分量的礼物,又不给家庭增加负担!”
经过一番思索,陆盛敏决定在赶街天实施抢劫。这个年仅18岁的中学生,将刀藏在衣服包内,在公路上等了一个多小时仍没下手的时机,便沿着公路往前走。约20分钟后,迎面走来了王萍、王兰母女和王红(受害人均系化名)3人,王红一边与侄女王兰嬉戏一边和姐姐王萍打趣。“这3人都是女的,又有一个是小女孩,前后又没人,如果下手一定容易得手!”打定主意的陆盛敏开始下手。一番激烈的搏斗后,陆盛敏杀死了王红,又将跳到水田中的王萍母女杀害。 (新华社电)(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