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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亏损国企负责人薪水有了硬杠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11:02 北京日报

  据新华社太原1月9日电(记者高风)为防止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与职工平均工资相差过大,山西省国资委日前规定,凡职工平均工资下降的企业,将同比例下浮企业领导人员年基薪。亏损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年基薪、年绩效薪金之和,分别按大、中、小型企业来划分,一般不得超过本企业当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倍、4倍、3倍。

  山西省国资委出台的省属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中规定,今后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由
基薪、绩效薪金和中长期激励、特殊贡献奖励、福利、职位消费等部分构成。其中企业领导人员基薪和绩效薪金列入企业成本,基薪根据本企业职工工资实际发放情况,按月领取。绩效薪金年度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其中,绩效薪金的60%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兑现,其余40%在任期考核结束后,根据任期业绩考核情况兑现。如果企业效益下滑,职工收入减少,企业负责人的薪水必须下浮。

  网络编辑: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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