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辽宁辽阳公安副局长因嫖宿幼女等罪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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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11:3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10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辽宁省辽阳市某企业董事长吕宗大强奸、嫖宿幼女案发后,辽阳市公安局众多人员随之落马。日前,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强奸罪和嫖宿幼女罪判处辽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富龙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罚金人民币2万元。 据介绍,在为吕宗大(已执行死刑)强奸罪开脱的案件中,辽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富龙
法院另查明,富龙枉法办理一宗诈骗案,受贿10万元;在明知幼女不满14周岁的情况下,违背幼女意志,强行奸淫幼女2名,并造成1名幼女怀孕引产的严重后果;以玩弄女性为目的,嫖宿多名幼女。(杨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