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中法开通绿色通道为农民工维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13:26 中国新闻网 | ||||||||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1月10日电 1月7日上午,西宁市时代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砖工班的马占才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手中接过了一万多元的工资。 至此,西宁市金谷怡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谷”)拖欠西宁市时代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的110多万元的工程款,经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努力,已清欠到位100万元,并由法院发给了在“时代”打工的农民工。
据介绍,“时代”诉“金谷”拖欠工程款一案,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25日曾做出调解:“金谷”拖欠的1139527.05元,于2002年6月1日前付清,并支付1999年6月5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起的银行利息。调解书生效后,“金谷”未履行给付义务。由于长时间拖欠工程款,导致“时代”拖欠了百余名农民工工资。于是,“时代”申请法院执行工程款。 法院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办理此案,通过多方协调、努力,促成被执行者“金谷”一方设法筹措资金100万元汇入了法院账户,由法院统一向申请执行人的农民工发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