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海啸灾区捐款可减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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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15:15 法制晚报 | ||||||||
市红十字会自去年12月30日到昨日共收到捐款758.5万元,专家提醒—— 办理减税手续需要有捐款凭证 直接向海啸灾区捐款不能减税 为支援灾区,市民踊跃捐款。北京红十字会自2004年12月30日开始为海啸灾区募集捐款以来,截止到昨天, 共收到捐款758.5万元。有关专家提醒市民和企业,捐款可以免除一
凭捐款收据能办理减税 市红十字会刘秘书长告诉记者,市民或企业、社会团体通过红十字会向海啸灾区捐款均获得红十字会统一开具的收据 ,凭着收据可到有关部门办理减税。 现在有关组织或个人直接到红十字会机构所在地或十八个区县的募捐站捐款可直接获取收据,通过邮寄、汇款及网上 转账的则将收到由红十字会邮寄的收据。据刘秘书长介绍,截至1月9日,共收到捐款758.5万元。 直接向灾区捐款不能减税 根据报道,个人和企业通过我国境内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国家机关、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向遭受严重自然灾害 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可以减税。这里指的“社会团体”是指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以及其他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非 营利的公益性组织。 但部分民间团体和个人直接向灾区捐款行为不享受免税。 超30%部分不能免征 另据报道,税务专家指出,首先,市民应有捐款的合法凭证才可进行扣除;其次,可抵扣的捐款金额不能超过应纳税 所得额的30%,即没有超过30%限额的捐款可以不缴税,超过30%的部分不能免征税。 另外,市国税局一位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企业捐款全额免缴企业所得税。比如,企业往灾区捐100万,可免缴企 业所获得的100万利润所应缴纳的所得税33万。 文/实习生郭紫纯 据《北京娱乐信报》和《新闻晚报》 新闻链接 减税计算公式 工薪收入-法定扣除额-捐款(=捐款限额)=应纳税所得。应纳税所得×税率=税款,设收入为A,(A-起征额 )×30%就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捐献限额。 例如:某市民的月收入为5000元,扣除1000元工薪收入起征额后,4000元就是应纳税所得,可在税前扣 除的捐献限额是4000×30%=1200元。如果捐献额为1000元,那么最后应税所得就是4000-1000=3 000元,须缴税款为3000元×税率;如果捐了2000元,也只能扣1200元,应税所得是4000-1200=2 800元,须缴税款为2800元×税率。均低于原先4000元×税率的税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