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每辆老旧车辆报废将获政府补助4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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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1:50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赵鹏)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后,车主可拿到4000元的财政补贴金。昨天,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联合发布“北京市2004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专项资金的管理和发放办法”。 此次补贴的范围是,2003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拆解的,使用年限在8至10年之间(即注册登记日期在1992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的大型载货、载客
财政部门提醒,车主应在4月4日前到中国民生银行和平里支行(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2号,业务咨询电话:64218715、64219325)办理领取补贴资金手续。补贴标准为每辆车4000元。领取补贴资金程序私人车主盖有原北京市经济委员会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专用章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本人身份证领取补贴法人单位车主盖有原北京市经济委员会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专用章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本单位发票(发票抬头:北京市商务局)领取补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