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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请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1:51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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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 闻

  “议案明星”王泽华请辞省人大代表

  “因为要照顾患病的妻子,没有时间和精力履行人大代表职责。”日前,“议案明星”王泽华请求辞去广东省人大代表资格并得到批准。在12年的代表生涯中,王泽华发起了13次询问案,提交了250多份议案和建议,其中最多的一年提交了30多个议案和建议。他的省人大代表任期至2007年。王泽华坦言,为照顾病妻,近两年多次不能参加人大组织的活动直评

  人大代表请辞也是负责任的表现

  一个最爱“为民请命”的人大代表走了,肯定有很多人———尤其是选举他的选民———怅然若失。一个最负责任的人大代表离开了岗位,可能也有人产生疑问:你王泽华这样撇下选举自己信任自己的人们,是不是辜负了大家的期望?是不是有点不负责任呢?

  首先应该看到,王泽华请辞确有客观原因。妻子卧病在床已经两年有余。为了照顾妻子,两年多来他没有时间参加人大的活动,也无暇进行调查研究。照顾妻子,旁人难以替代;而代表的职责,别人则可以代劳。因照顾妻子而耽误履行人大代表职责,绝不应视之为因“小家”而牺牲“大家”,恰恰相反,我们从中又看到了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王泽华,一个不仅对社会负责任,而且对家庭负责任的王泽华。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如果一个人对家庭不负责任,那么他的社会责任感也就成了空中楼阁。

  同时,人们更应该认识到:请辞正是“看重”人大代表资格的表现。选民选举人大代表是为了让其代表自己行使权力,而不是让他们枉担虚名。既然当上了代表,就应该不辱使命、切实地履行职责;既然没有精力或没有能力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那就应该把这样的机会让给别人。

  或没有能力参政议政、行使权力,或没有时间调查研究、参加人大的各种活动,甚至个别代表在人大会上连一件议案都拿不出来:这在极少数人大代表看来,所谓“代表”不过是个“虚职”,根本没把它当成一回事儿。这种只把权力当荣誉的行为,才是极端的不负责任———因为它是对人民所赋予权力的“浪费”和“虚化”!

  其实,王泽华即使继续当他名不副实的人大代表也是正常现象。但他没有这样做。他以“请辞”的方式表达了自己对人大代表这种神圣权力的理解:既在其位,必谋其政;不能谋政,绝不占位!

  作为人大代表的王泽华是恪尽职守的,作为辞职者的王泽华同样是负责任的;昔日的“议案明星”是其他代表的表率,今日的请辞之举仍然是其他代表的榜样。面对王泽华的举动,各地各级人大代表都应该想一想:自己称职吗?如果不称职,应该怎样做?

  摘编自《江南时报》1月10日 文/盛大林

  追 问

  无力履职者该做什么

  王泽华这样一位尽职尽责的人民代表请辞,人们当然惋惜、遗憾。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民群众对人民代表的厚望,也反衬了个别代表的不履职或不称职。

  做人民代表就要议事,就要敢为人民代言。王泽华做到了,受到了群众拥戴。当他为了照顾患病的妻子而不能履行职责时,他自觉地请辞了。这和他认真履职一样,是他对人民负责态度的体现。因此,人们表示理解、赞赏。

  那么,我们现任的各级人大代表是否都有这种负责态度和自觉意识呢?有几多代表由于各种原因而“时间和精力不济”呢?或者虽有时间和精力却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呢?这样的代表虽然少,但肯定有,他们为什么不请辞?

  人民代表不是一种荣誉或者待遇,而是一种神圣的职责,需要代表付出相当的时间和精力。王泽华自认不具备条件履职了,自动请辞,是自觉的。而那些履职无力或不力的、应该请辞而不辞的代表怎么办?有关方面似乎应该拿出个办法。

  摘编自《工人日报》1月10日 文/一刀

  求 是

  如果“议案明星”不肯辞职

  人大代表主动请辞,而且是由于这样一个理由,的确令人感到惊讶。长期以来,人大代表一旦当选,除非因违法犯罪被查处,事实上就成了本届“终身制”。不管你是否尽责,哪怕只当个“举手代表”、“挂名代表”,也没有谁去深究。有的因工作需要,早已调到了别的地方,明显不能代表原选区的选民,只要自己不提出,照样可以一直“代表”下去。

  因此,我们不能不佩服王泽华的勇气:当代表时认真履职、敢为民言,成为“议案明星”;力不从心就不再“尸位素餐”,果断请辞。同时也不禁深思:假如王泽华不肯辞职,即使不怎么参加人大的活动,是否仍会一直“代表”到2007年?答案基本上是肯定的。

  这正反映出目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仍存在的一些缺陷和不足。由于缺乏必备的考评惩戒制度,更重要的是缺乏选民对代表的有效监督,代表当选以后,能否及时、准确地反映民意,认真参政议政,基本上全凭代表个人的自觉,于是不免出现一些不能履行代表职责的代表,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各级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

  根治这种现象,需要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辞职制度。最重要的是通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等方式,引入选民的有效监督,启动代表“退出机制”,打破“终届制”,确保人大代表能真正代表民意。

  我们更希望,一些代表在履职力不从心的时候,是在选民的监督和压力下被迫辞职的,人们不必再为这种主动辞职叫好,而将之视为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正常现象。

  摘编自《人民日报》1月10日 文/士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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