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 低保者重病有救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1:5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 为帮助低保对象克服因重病带来的家庭生活困难,近日,马鞍山市出台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病救助试行办法。 该办法明确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对患急性梗塞、恶性肿瘤、瘫痪、中风、严重烧伤等23种疾病的低保户,当自付部分的医药费超过2万元,且家庭生活陷入困境时,可向政府申请最高2000元的重病救助金。申请重病救助的对象,可凭身份证、户口簿、低保证以及医
据悉,重病救助对象须持有关证明,到市医保定点医院就诊,确需到其他医院就诊的由医疗机构出具意见后报民政部门。 (赵跃)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