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硫酸泼导师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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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2:20 现代快报 | ||||||||
据《西部商报》报道昨日上午,曾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的研究生硫酸泼向导师一案,经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一审后作出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罗郁有期徒刑8年。当日,本案中的受害人梅教授并未露面,其代理律师也未向被告提出民事赔偿的要求。 2004年5月10日,兰州交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车辆01级研究生罗郁将事先准备好的装有浓硫酸的杯子从口袋里掏出,并将浓硫酸泼向梅教授,致使梅教授左耳部、颈部、后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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