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汉田边病饿致死 公务员知情不救判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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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3:06 燕赵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 在吉林省蛟河市白石山镇,一名流浪人员因病饿生命垂危,镇政府民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孟庆富知情不救,导致流浪者最终死亡。不久前,蛟河市法院开庭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以玩忽职守罪对这名公务员作出有罪判决。
民政干部置流浪汉不理 据检察院和法院调查,2004年4月11日早晨,70多岁的白石山镇二道河村村民李伟声在自己家的稻田边,发现一名男子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这名男子左脚腐烂,右手缺一半,身体虚弱,奄奄一息。村民了解到,这名男子是一名外地流浪人员,在二道河村附近流浪几年了。 李伟声随即向二道河村党支部书记訾建章报告。訾建章随后给白石山镇民政助理王少忠打电话,当时王少忠正在下乡,让訾建章找镇政府民政办公室科员孟庆富。 4月11日是星期日,孟庆富给蛟河市救助管理站打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随后孟庆富同訾建章联系,要村里把人送到医院,訾建章明确表态没钱不给送。此后,孟庆富既没有再向市民政局领导和王少忠汇报村里不送流浪人员的情况,也没有到现场查看,而是把这件事放下了。 见死不救于理于法不通 两天后,村民们发现流浪人员在原地点已经死亡,村里将流浪人员死亡一事报告给公安机关,蛟河市公安局法医鉴定结论证实,死者因病、饿导致衰竭死亡。 4月15日,蛟河市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科获知了民政救助不到位,致流浪人员死亡的消息。5月26日,检察机关对孟庆富立案侦查。2004年下半年,蛟河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并作出有罪判决,孟庆富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考虑到其“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免予刑事处罚。 蛟河市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科科长张玉海说,人的生命权不容漠视。对于流浪人员遇到病饿威胁,作为一个普通公民,从道义上讲也应该出手相助。孟庆富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又是民政干部,向有关领导及部门请示了一圈,最后撒手不管,于理于法都不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