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贼遭打乱中杀了人 小伙子被控故意伤害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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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5:23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肖玉实习生黄焕曦)抓住了贼,却遭贼娃的同伙殴打,20岁的小张慌乱中摸出随身刀具乱挥,致一人死亡。昨日,这起“离奇”故意伤害案,在市一中院开庭审理。 庭上,死者家属还提出12万余元民事赔偿。但此案昨日并未宣判。 钱包被丢扭住贼娃
去年9月6日,大坪张尚林先生逛商场丢了钱包。回家后,儿子小张陪他返回丢钱的地方,想找到贼要回钱包。在大坪一超市门口,一名正用镊子夹取一位老太钱包的扒手,被父子俩扭住。张发现,此人正是偷走自己钱包的人。 父子俩报警后,准备扭贼上派出所。途中,贼承认偷了张的钱包,但需兄弟伙送钱来才能还讫张的钱。父子俩同意后,贼娃打了电话。但此时,给贼娃放哨的同伙刘均一直尾随着他们。 眼睛遭打乱中杀人 快近山城超市时,两辆摩托车戛然停下,冲下五六个大汉要求父子俩“放人”。这时,尾随在后的刘均冲上前,一拳将小张眼镜打掉。小张一摸眼睛,全是血。 “350度的近视眼镜丢了后,我眼前一片模糊,心里一下慌了。”慌乱中,小张摸出一把随身刀具一阵乱戳,随后迅速到附近一亲戚家洗眼睛。 警察很快赶来,带走张尚林和被扭住的贼。小张的舅舅随后也赶到派出所,并打电话通知小张前往派出所。 “小张自首请求轻判” 再说刘均,他被刺中后逃离了现场,但因心脏被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第二天,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小张被刑拘,检察院指控其构成故意伤害罪。 昨日庭上,辩护律师认为,小张伤人后被舅舅叫到派出所,并完全配合讯问,应属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事发时,刘均先动手,有重大过错,请求法院从轻或减轻处罚。且死者刘均也曾因扒窃劳教过2年,2004年4月才被释放,出狱后又扒窃。 对死者父母提出的12万余元民事赔偿,辩护律师认为应按双方过错分担赔偿责任。法院将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