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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速公路条例》3月1日起施行 记者追问“敏感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6:16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高亢)3月1日,《河南高速公路条例》即将实施。1月10日上午,省人大财经工作委员会、省交通厅、省公安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以祥出席新闻发布会。记者:《高速公路条例》规定,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须卸载后方可通行,而我省目前对超载车辆实施计重收费后继续放行,这和《高速公路条例》是不是相抵触?安惠元(省交通厅厅长):超载对高速公路造成很大危害,诱发交通事故,引发运输市场恶性竞争,导致车辆“大吨小标”泛滥,一直是交通部门治理的重
点。但目前全省高速公路超限超载监测站总数偏少,不能达到每个高速入口处都能设立监测站的要求。对超载车辆实行超出部分计重收费,是一种经济惩罚手段,也是治理车辆超载的一个辅助手段。记者:《高速公路条例》规定,高速公路建设时,合同约定的工期不得随意变更,交通主管部门如何看待随意压缩工期现象?安惠元:今后,我们将要求所有建设单位严格遵守《高速公路条例》的有关规定。记者:目前,已建成高速公路的日常管理中,高速交警与高速路政之间存在一些管理上的交叉和矛盾,近日许平南高速就出现了一起双方的暴力冲突。今后这种现象将如何解决?杨元伟(省公安厅副厅长):总体上说,近年来,高速交警和高速路政在道路管理方面配合是比较密切的。许平南高速由于刚刚开通,高速交警和高速路政沟通还不够,对有关政策的理解不太一致,所以出现合作不太愉快的情况。今后,双方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共同确保道路畅通。记者:《高速公路条例》明确规定,除高速公路收费站区、立交区、服务区和过路天桥区外,禁止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广告设施,而现在不少高速路段都有十分密集的广告塔,这一问题如何处理?李庆瑞(省交通厅副厅长):3月1日《高速公路条例》正式施行后,全省高速交警和高速路政将联手对这一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但广告塔不可能立即拆除,我们会给有关单位一定期限进行处理。具体的拆除方案和时间正在研究当中。记者:《高速公路条例》规定,高速公路上严禁上下乘客。今后对客车随意在高速路上拉客的问题如何处置?杨元伟:高速交警一直在打击这种现象,近期,全省已有720名司机被处罚。春运将至,高速交警将加大对此类现象的打击力度,确保高速公路行车安全。今后,高速交警还将和安全生产部门联手对此类问题进行整治,严重者将暂扣司机驾驶证及客车营运证。记者:如何保证高速公路建设质量?李庆瑞:省交通厅对高速公路建设的质量一直十分重视。近年来,先后推出了建设单位“黑名单”、“红名单”制度,并把有严重问题的施工单位和个人驱逐出了河南高速公路建设市场。对已通车高速公路的“桥头跳车”、“通道积水”等问题,也都进行了认真研究,并要求相关业主进行了整改。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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