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3000多万购55套房产桂林一“蛀虫”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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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6:23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据《南国早报》报道,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李和平贪污案,并作出一审宣判,以犯贪污罪,判处李和平无期徒刑,并处没收用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多万元购买的55套房产及客车。 现年48岁的李和平,无业,妻子黄艳兰(另案处理)曾担任桂林地区物资发展总公司副经理,主持公司工作。1993年至1999年间,该公司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大量融资。在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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