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加强磷矿产品运销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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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6:49 荆楚网-湖北日报 | ||||||||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杨伟鸣、通讯员刘卫军、李育元报道:昨日从在汉召开的全省磷矿产品运销管理工作会议获悉,我省对磷矿石(粉)运销实行计划管理,以促进磷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按照《湖北省磷矿资源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全省磷矿开采规模实行总量控制,核定全省及各矿区磷矿石年采总量,分解到各开采企业,对磷矿石(粉)实行凭准运单运输的
磷是不能再生的重要资源。我省磷矿储量18.3亿吨,仅次于云南、贵州。目前,我省磷矿资源开采利用中存在不少问题,如无序开采、乱采滥挖、采富弃贫、出卖原矿、低价出口等。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对磷矿资源合理开发问题,俞正声、罗清泉、周坚卫、任世茂等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去年11月,《湖北省磷矿资源管理暂行办法》以省政府270号令予以颁布并开始实施。 副省长任世茂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抓紧制订措施,拟定可操作的具体办法。制订的措施要突出“三个坚决”,即坚决制止无证开采、坚决制止乱采滥挖、坚决制止采富弃贫。 他提出,要研究制订鼓励利用贫矿的技术经济政策,探索建立磷肥基地等办法消化中低品位磷矿,大力支持优势磷化工企业加快发展,整合资源,走矿、企一体化的路子,促进企业上规模、增效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