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经命名四十四个城市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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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7:11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北京一月十日电(记者赵胜玉) 国家环保总局今天提供的消息说,截至二00四年十二月底,国家环保总局共命名了四十四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三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区。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是城市的一张“绿色名片”和“金色招牌”,含金量很高。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活动业已成为创模城市政府执政为民、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的具体体现,成为创造最佳人居环境和创造最佳投资环境的重要载体。自一九九七年国家环保总局开展此项活动以来,这项工作一年比一年受各级政府以及社会各方面的重视与关注。据这位负责人介绍,二00四年是国家环保总局命名城市最多的一年,共命名了十一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一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区。 二00四年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各具特色。无锡市通过创模带动国家重点流域污染治理的做法非常具有典型意义。地处太湖流域的无锡市,针对水环境污染这一突出矛盾,投资一百多亿元,全面实施五里湖、梅梁湖以及市区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历经三年创模,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京杭运河和古运河内又重新出现了垂钓和捕鱼现象。 西部模范城市数量明显增加,新疆的克拉玛依和库尔勒市在自然条件先天不足、财力有限的条件下,勇于创模,在城市环境建设、工业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取得非常明显的成效,实现了创模目标,对西部地区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有较好地借鉴和示范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