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广告费催收160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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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7:2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据新快报报道,昨日,广东中行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联合刊登27个版的“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向近4000名借款人发出了5302笔、总额超过160亿元的债权转让及催收公告。据悉,此次广告费用超过百万元。 广东中行有关人士表示,在报纸上刊登“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是债权转让的关键环节,主要目的是为了履行对债务人和担保人的通知义务。
公告显示,本次广东中行向信达广州办事处转让的债权主要发生在1995年至2000年期间。据了解,此次转让的个人债权金额约在4亿元,不到总金额的2%,但笔数近2600笔,占总笔数的50%。(叶志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