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工厂造出假币1.4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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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7:26 齐鲁晚报 | ||||||||
本报深圳讯一流窜珠三角多次造假币、涉及伪造假人民币金额高达1.4亿元的7人犯罪团伙,10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法院在庭审进行了十多分钟,由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突然宣布休庭5分钟,随后便宣布择期再审。 去年6月1日,深圳宝安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深圳市宝安区观澜镇新田村某厂发现有人制造假人民币。公安机关立即出动,捣毁了制假窝点,当场缴获伪造的1999年版50
据查,案犯内部有明确分工:肖某、范某等人负责提供制造假币用的设备和原料,并负责假币的运输和销售:吴某提供其马坜村6栋的包装印刷厂、后来又和范某租下观澜新田村某厂作为制假窝点,并提供切割机和啤机摆放在制假窝点外掩人耳目;案犯卓某安排另一同案犯负责传送印制假币用的“菲林”,并当造假币帮手;康某(在逃)负责假币的印制;徐某、李某、刘某和刘某(在逃)在康某的纠合下在制假窝点共同印制假币,方某负责为制假提供一应后勤服务,出面签订租房合同。 检方认为,徐某等行为构成伪造货币罪,此外吴某还构成赌博罪。经短暂开庭后因故择期再审,法院当日未有判决。据《广州日报》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