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群众投诉将砸干部“饭碗” 可降职或辞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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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7:41 中国新闻网 | ||||||||
国家公务员在执行公务中如吃拿卡要、办事拖延、态度冷横等,将不再是教育了事,而是面临降职或辞退。历时一年打磨,将于本月底正式出台的《宁波市国家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一年内被群众有效投诉三次,降职!连续两年被群众有效投诉三次,辞退! 由宁波市委组织部和人事局共同起草的《宁波市国家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意见
始于1996年的国家公务员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廉5方面衡量,在操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是名实不副。以宁波对3万多公务员的年度考核为例,去年12%为优秀公务员,80%以上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只有4‰,约为120人左右。“这一数字与实际情况显然有差距。”主管公务员考核的宁波市人事局副局长孙国茂告诉记者。在前不久结束的宁波市机关效能建设考评中,群众投诉或反馈的意见,远远超出这一比例。 宁波这个新考核办法着重突出定量和定性分析、领导与群众评价、平时与年度评价相结合,注重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强化平时考核,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如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减发全年目标考核奖,第二年度不得晋升职务。 该考核办法的量化依据主要有三:一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二是浙江省机关效能建设的规定,三是宁波本地的一些规章制度。目前该意见的征求意见阶段已结束,定于本月底正式实施。同时,宁波市政府机构还通过ISO9000认证,建立起一套规范行政行为的透明、公开、量化的标准,使得行政行为成为一个环环相扣的生产流程,对公务员实行动态管理,一旦某个工作环节出现问题,就能马上发现,及时改正,认定责任,实施处罚,从而极大地提高办事效率。(人民日报/何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