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流浪汉病饿致死 公务员知情不救判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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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7:43 东方网-文汇报 | |||||||||||||||||
据新华社长春1月10日电 在吉林省蛟河市白石山镇,一名流浪人员因病饿生命垂危,镇政府民政办公室工作人员知情不救,导致流浪者最终死亡。不久前,蛟河市法院开庭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以玩忽职守罪对这名公务员作出有罪判决。
李伟声向二道河村党支部书记訾建章报告,訾建章随后又给白石山镇民政助理王少忠打电话,当时王少忠下乡,就让訾建章找镇政府民政办公室科员孟庆富。随后,王少忠给孟庆富打电话,让他同蛟河市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联系。 4月11日是星期日,孟庆富给蛟河市救助管理站打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孟庆富后再次请示王少忠,王少忠让他同訾建章联系,把人送到医院去。孟庆富又同訾建章联系,要村里把人送到医院,訾建章明确表态没钱不给送。此后,孟庆富既没有再向市民政局领导和王少忠汇报村里不送流浪人员的情况,也没有到现场查看,而是把这件事放下了。 两天后,村民们发现流浪人员在原地点已经死亡,村里将流浪人员死亡一事报告给公安机关,蛟河市公安局法医鉴定结论证实,死者因病、饿导致衰竭死亡。 5月26日,检察机关对孟庆富立案侦查。案件侦查终结后,孟庆富被提起公诉。2004年下半年,蛟河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并作出有罪判决,孟庆富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