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 高院设六条廉政“高压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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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8:00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据《湖南日报》报道,为切实加强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近向社会公布了各级法官必须遵守的6条“高压线”,明确提出:法院工作人员一旦触犯,一经查实一律先免职再查处或辞退。这6条“高压线”是:接受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托人、关系人请吃、请玩的;接受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托人、关系人钱物或报销应由自己支付的费用的;给律师介绍案件、给当事人推荐律师以及因案件与律师及当事人有不正当接触的;截留、挪用涉案款物或拉赞助的;泄露秘密尤其是审判机密的;参与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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