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将发布环境风险警示 试行办法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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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8:06 大众网 |
本报济南1月10日讯(记者吴修安 通讯员屠艳苹)今天,省环保局发布了《山东省发布城市投资环境风险警示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规定,风险警示发布分为一般警示、特别警示和危险警示三种。一般警示由省、市环保局直接向公众发布,特别警示和危险警示要经政府批准后,由部门新闻发言人向公众发布。对列入环境风险警示范围的区域、流域,要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必要时可对部分污染源实施限产、停产、关闭等强制措施,严格限制有污染或破坏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审批。公众在获知环境风险警示后,应采取自我保护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