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开出药品“诚信罚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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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8:25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电武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10日发出公告,开出首例药品生产经营“诚信罚单”:张瑞莲等8人因制售假劣药品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时间分别为6至10年。 武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处长王霞介绍,张瑞莲、舒汉华、汤友娇等8人因从事生产经营假劣药品活动,情节严重,除被处罚金外,同时已分别被判处10个月至8年的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一款规定:可对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
此前,武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制售假劣药品人员的处理一般是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上述8人被禁止行业准入尚属首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