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补档案进入倒计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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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8:31 沈阳晚报 | ||||||||
“档案”一词市民并不陌生,但对其重视的人又有多少呢。1月7日,金女士的儿子想办理特病手续,但被告知没有个人档案办不了。“档案丢了十来年了,一直不知道还能用上,现在急需补办一个,应该怎么办?”金女士向记者咨询。 1月7日,记者从沈阳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了解到,现在国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何补办档案,所以档案丢失的市民还暂时无法补档。如果是市民所在单位没有保存好个人
1月10日,记者从市就业局得新消息:目前辽宁省档案管理局和省劳动保障厅正在联合调研,准备出台一个有关“补档”的相关政策规定。辽宁省档案管理局综合法规处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有关补档的办法、程序都会细化并正式出台,届时沈阳市民就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补办新的档案。但该负责人也提醒,即使过一段时间后档案可以补办了,也需要许多证明材料,而且丢失档案,视情节而定会负一些法律责任,所以市民一定要小心保管自己的档案。本报记者赵妍实习生刘晓兰记者电话:811312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