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辽宁省367干部主动上交751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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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8:34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 房延彦)去年,我省共有367名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主动上交收受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等751.45万元。 记者昨日从省纪委获悉,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结收送钱物案件241件,处分235人。其中沈阳市对一些单位私设“小金库”问题进行严肃处理,罚没违纪资金700多万元,处分党员干部30多人。
另外,沈阳市纪委监察局查处了于洪区某局向下属单位索要年货问题,给予该局局长和党委书记以党纪政纪处分,向全市发出通报。 大连市纪委监察局查处了市某局局长挪用公款、接受礼金等问题的严重违纪案件,开除其党籍,并向全市通报。 鞍山市查处市安全生产监督局一名副局长在节日期间收受礼金8000元,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向全市通报。 葫芦岛市查处兴城市工商局某工商所所长借为其母祝寿之机大操大办、收礼敛财问题,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免去所长职务。 丹东市纪委对某市局用公款购买发送代币购物券(6000元)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局长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免职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