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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门前男友犹豫不决 痴情女申请“爱情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8:36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楚天金报上海消息)日前,一名25岁的年轻上海女子,为了表明自己对男友的真心,竟然立下了一份近乎荒唐的“保证书”,并要求公证处进行“爱情公证”,但遭到了公证处的拒绝。

  据透露,该女子面容清秀,来自江浙地区,在上海一家饭店做服务员时,结识了做生意的上海男友。40多岁的男友曾经有过一段婚姻。“他是喜欢我的,但他似乎总是怕我另有
企图,所以我要证明给他看,我是真心想和他一起生活的。”谈了3年恋爱,转眼到了谈婚论嫁时,面对男友的一再犹豫,女孩毅然立下了一份保证书,并要求进行公证,以此消除男友的顾虑,表明自己的真心。

  8日,记者看到了这份保证书的内容:1.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所有事情都无条件完全服从×××;2.除了×××外,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与任何男人发生私情,绝对忠诚于×××;3.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全心全意照顾服侍×××的身体,满足×××的一切要求,做×××喜欢的贤妻;4.所有开支均在×××给我的金额范围内合理计划使用;5.如果不能做到以上保证,我愿意不要×××任何钱物,并退出×××给的一切钱物、房屋等。

  上海市公证处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目前无法受理此类所谓“爱情”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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