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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民梦断吉隆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8:59 天津日报

  听信黑中介高薪酬高待遇谎言倾尽家财远赴国外险些沦为非法劳工胡然黄瑾

  本报讯(记者胡然通讯员黄瑾)从未出过远门的本市农民郑某看到马来西亚某公司高薪招聘的启事后,不惜倾尽家财远赴国外。不料,等待他的不仅没有高薪酬、高待遇,相反,却是黑心中介设下的骗局。真实情况是,马来西亚尚未向我国全面开放普通劳务市场,到该国打工的国人都属非法劳工,而一旦“打黑工”被抓到后则可能被判刑甚至打鞭子。幸亏
中国大使馆鼎力相助,“梦碎吉隆坡”的郑某得以安全回国。日前,本市河北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从事中介的被告窦某(女)返还郑某3.4万元出国费用。但据了解,窦某的赔偿能力有限,且她在此案中仅是一名被蒙在鼓里的“小跟班”,真正的幕后老板在案发后早已不知去向。

  经法院查明,54岁的被告窦某了解到被告金某代表被告育海公司办理劳务出国事宜,出国劳务的信息为马来西亚某畜禽加工公司及中医疗养院招聘员工,年龄22岁以上,男女不限,月底薪1500马币(1马币约折合2.3元人民币),代理服务费24600元。于是,二人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窦某实施招揽劳务输出客户时,可适当加收劳务费用。此后,窦某四处联系招用外出劳务工人。2003年10月,原告宝坻区农民郑某通过他人介绍与窦某相识,窦某和被告刘某(另一负责招工人员)一起向郑某等人宣传上述劳务信息。同年10月25日,郑某等每人向窦某交纳3.4万元费用,窦某开立了收据,并加盖育海公司的印章。期间,被告刘某还向原告索取了护照和加急费510元。

  2003年11月8日,被告刘某带领原告等人从北京机场登机前往马来西亚。到达后,由案外人金某某接机,又当场向原告等人每人索取准证费600美金,并把护照、机票全部要走。原告等人被安排在吉隆坡蕉赖4楼金鱼村24号居住(系当地为贫民提供的无偿居住的地方)后,却长期没有被安排工作,这才发现护照签证的性质是商务,期限为一个月,而不是劳务两年。无奈之下,原告向中国大使馆求助。去年2月21日,原告自费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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