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行管办查获万枚“非法”信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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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9:03 每日新报 | ||||||||
马振龙祝志平尹竹 新报讯【记者马振龙通讯员祝志平尹竹】近日,市邮政局行业管理办公室接到举报后,在蓟县查获非法盗用他人信封生产监制证号生产的信封1万枚,由于该种做法违反了《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邮政行管正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
被查获的是蓟县一经营纸张的经营部,该经营部委托其他厂家盗用蓟县一中印刷厂信封生产监制证号生产信封,由于该经营部及委托的印刷厂不具备信封生产资格,生产的1万枚信封仍沿用老标准,该种信封按照国家邮政局要求已不能销售使用。据邮政行业管理部门介绍,依据《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盗用信封生产监制证的违法行为可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