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女婴可否获得优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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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9:53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男婴越来越多,已经造成了我省出生婴儿性别比严重失调。为此,民进江苏省委向即将召开的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建议,可以通过关爱女婴,给予女婴及其母亲更多优惠措施来控制性别比例失调。 据介绍,目前影响江苏人口发展最大的、最直接的事件当属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调问题。出生婴儿性别比一般在103107之间。只有这样,到了婚配年龄,社会上男性、女性才能保
据民进江苏省委调查显示,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主要是由镇与乡村的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引起的,这主要是因为农村生育观念的变革严重滞后。据悉,全省婴儿性别比偏高的地区主要是苏北部分地区,其中全省高于120的有3个地区,分别为宿迁市(123.36)、徐州市(126.79)、连云港市(141.82)。 民进江苏省委认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除了省人大立法,开展宣传教育外,还可以通过“关爱女婴”来控制性别比列失调,为此他们建议农村计划内二孩如果是女婴的,则女婴母亲生育费用减免30%50%;农村女婴个人3岁以前医疗保健费用减免30%50%;农村女孩上小学期间学杂费用减免10%30%,以提高女孩入学率;农村凡是男方婚嫁到女方落户的,并协助照顾女方老人的,宅基地的分配应该优先,税收适当减免。 作者:徐关辉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