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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安乐死”合法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9:53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人大议案】

  《实施“安乐死”合法化》

  “人有选择生的权利,也应该有选择死的权利”,南京市人大代表、新百党委副书记陶佩芬女士在本次人代会上提交了《实施“安乐死”合法化》的议案。

  陶书记心痛地告诉记者,很多病人到了病入膏肓的最后时刻,身体和精神上都经受着痛苦的折磨,很多七八十岁的老人到了晚年还要动开胸腔这样的大手术,结果生命还是无法挽救。尤其是很多病人在离开人世前让家庭债台高筑,而且面对病痛折磨,生命已经失去意义,他们自己也愿意选择舒服一点的死亡方法。很多人认为把一个人的生命延续下去就是人道主义,但实际上剥夺一个人选择死的权利才是最大的不人道。

  【社会调查】

  “安乐死”立法民间呼声高

  记者在某网站的一组关于“安乐死”的调查中也看到,参与调查者中支持“安乐死”并觉得有必要为“安乐死”立法的比例最多。关于“对于‘安乐死’,您的看法是怎么样的呢?”的调查,有499人(42.9%)认为这是个人自由;398人(34.25%)认为对个人和社会都有利;110人(9.466%)认为安乐死合法化会被利用来谋财害命;64人(5.507%)认为不好说;52人(4.475%)认为安乐死是不人道的。“您赞成为‘安乐死’立法吗?”的调查结果则是:518人(76.97%)赞成;58人(8.62%)反对;97人(14.41%)认为现在还为时过早。

  【专家视角】

  操作起来难度太大了

  对于“安乐死”的立法问题,中国医学伦理学会会长孙慕义教授表示,这在我国还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孙慕义称,“安乐死”具有积极的意义,是社会的一种进步,从理论上讲实施起来也完全没问题,但是实际上,按照目前的情况,在我国让“安乐死”合法化还是不可能的。因为首先从传统文化角度出发,很多病人家属面子上就无法接受家人实施“安乐死”;另外,从操作技术上看,家属与医生根本无法达到认知的相互统一,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背景、法制意识和操作过程中的法律技术都很低,没有这个能力和水平处理“安乐死”如此棘手的问题;而且,现在医患关系非常恶劣,只要涉及的所有当事人没有统一的认识,后果将不可收拾。

  所以,孙慕义认为,在目前这种理论与实际严重背离的情况下,对“安乐死”立法只能先搁置一边。

  作者:刘静 华琳月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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