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装修卖官受贿原延吉市粮食局局长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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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9:56 新文化报 | ||||||||
本报延吉讯(记者李珉琦)原延吉市粮食局局长姚某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14.9万余元,经群众举报被抓。近日,延吉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2004年9月份,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接到举报,延吉市粮食局局长兼党委书记姚某有贪污受贿行为。经查,姚某利用职务之便,1998年3月初,从其堂妹处要得一张盖有延边面粉厂建材经销部公章的空白发票,找人填写内容,从本单位领取款项6.6万余元,用于个人
经延吉市人民检察院认定,姚某侵吞公款,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应当以贪污罪和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提起公诉。此案仍在审理中。新闻编辑:杨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