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作建房”对抗高房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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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9:56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在越来越多的人质疑畸形的高房价和中国房地产泡沫的今天,北京首例个人集资买地建房事件备受社会关注。 向传统开发模式宣战 2004年12月2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小区,记者见到了北京首例个人集资买地
合作建房不违背法律 于凌罡回忆说,在过去的一年多里,他和一些志同道合者“讨教”了所有与房地产开发相关的部门,包括北京市规划局、国土房管局、银行及开发商等。他们首先探讨了合作建房的合法性。有关部门解释说,在法律法规层面,合作建房没问题。 政策允许了,可建房的地在哪儿呢?于凌罡的解决方案是,报名人出资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名义,参加政府的土地竞拍。于凌罡等人成立的这个公司,将可能成为中国第一个非营利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于凌罡表示,由于是非营利集资建房,这个项目可以省掉购买商品房时需要承担的4笔费用———广告销售费用、机构维持费用、项目贷款利息和开发商利润,因此房价肯定比商品房要低。《经济参考报》(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