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7名不法分子制造假币多达1.4亿昨日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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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09:5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深圳讯(记者李少华)一流窜珠三角多次造假币、涉及伪造人民币金额高达1.4亿元的7人犯罪团伙,昨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法院在庭审进行了十多分钟,由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休庭5分钟,随后宣布择期再审。 罪行:流窜珠三角多次造假币
去年6月1日,深圳宝安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深圳市宝安区观澜镇新田村某厂发现有人制造假人民币。公安机关立即出动,捣毁了制假窝点,当场缴获伪造的1999年版50元面额的人民币(半成品)6400余万元,从而揭开了一个流窜潮阳、陆丰、肇庆、深圳等地,涉及伪造假币金额达1.4亿人民币的假币团伙。 经查,主犯徐某,家住湖北一家印刷厂,这种对印刷行业的熟悉竟被徐某利用,成为其走上造假币犯罪道路的条件。 2003年初徐某先在潮阳购得假币模块“入门”后,在江门“出师”造出假币近6500万元,后来竟成为“行内专家”被请到肇庆制造假币1400余万元,随后将阵地转移至深圳,用厂房作为掩饰,再度造出假币近6400万元。直到2004年6月案发后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8日被依法逮捕。 过程:窝点被捣毁主犯漏网 据检方诉称,2003年初,徐某和李某(已判决)在广东省潮阳市一家宾馆向他人购得假币模版20张,之后伙同多名案犯开始在江门市一家制造厂伪造假币至同年5月中旬止。徐某等人分三批共印制了1999年版50元面额的假人民币130万张6500余万元,并销售,徐某在伪造过程中负责印刷假币。 2003年6月13日至22日,徐某和周某、张某(均已判决)受卓某等人招请,作为假币印制的技术和操作人员,在肇庆一家宾馆发电房隔壁的杂物房内伪造1999年版50元面额的假人民币。 同年6月24日晚7时许,该批假币在运输至深汕高速公路埔边收费站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制假窝点也被捣毁,经清点、鉴定,总额为1471万余元,但徐某成为“漏网之鱼”。 之后,徐某将阵地转移至深圳,再度大肆制造假币。据查,2003年10月至2004年5月,同案犯吴某经老乡从中牵线,伙同案犯卓某和肖某、范某(二人均在逃)等人先后在深圳市观澜镇马坜村6栋、观澜镇新田村某厂内从事伪造人民币的犯罪活动。 去年6月1日,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后捣毁了新田村某厂内的这个制假窝点,当场缴获伪造的1999年版50元面额的人民币(半成品)6455万余元。 赃款用途:主犯用来赌博 在观澜造假团伙中,吴某起着主要作用,而所得赃款则被他用于赌博。据查,2004年四五月间,吴某利用伪造货币所分得的赃款,采用“坐庄”或自己投注的方式参与六合彩赌博。 截至案发时止,被告人吴雄豪和方先珍总计开单人民币36万余元,检方认为吴某还构成赌博罪。 检方认为,徐某等行为构成伪造货币罪,此外吴某还构成赌博罪。昨日经短暂开庭后择期再审,法院当日未有判决。 造假案犯分工明确 案犯内部有着明确分工:肖某、范某等人负责提供制造假币用的设备和原料,并负责假币的运输和销售;吴某提供其马坜村6栋的包装印刷厂,后来又和范某租下观澜新田村某厂作为制假窝点,并提供切割机和啤机摆放在制假窝点外掩人耳目;卓某安排另一同案犯负责传送印制假币用的“菲林”,并当造假币帮手;康某(在逃)负责假币的印制;徐某、李某、刘某和刘某(在逃)在康某的纠合下在制假窝点共同印制假币,方某负责为制假提供服务,出面签订租房合同。(李少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