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盗71个电容器铁路损失1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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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10:29 每日新报 | ||||||||
张敬李合 新报讯 【记者张敬通讯员李合】一外埠农民为获利拆盗轨道电容器 71个价值近2万元,却造成铁路间接损失10万元。昨天,该窃贼被天津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5年零 8个月,并处罚金 6000元。
21岁的河南省农民刘华兵为了赚钱铤而走险,携带钢锯条等作案工具,多次窜至天津铁路分局京山线181至191公里上下行线路上,拆盗线路上安装使用的 UM— TI型区间轨道电容器。据证据证实,刘华兵在 2004年 6月 25日至7月30日期间,先后 9次拆盗电容器 71个,总价值人民币 19028元,销赃后获得赃款人民币168元。由于刘的拆盗,影响铁路行车64分钟,造成间接经济损失达 10万元。 2004年 8月 1日,刘华兵被抓获归案, 9月3日被逮捕。 在法院审理中,被告人刘华兵对检察机关起诉的事实供认不讳,昨天,法院依法做出一审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