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心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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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10:29 每日新报 | ||||||||
拾得空白票据诈骗化工原料张北马莹通讯员邢泉 新报讯【记者张北实习生马莹通讯员邢泉】捡到空白转账支票后,贪心的被告人没有将其物归原主,竟准备了其他相关的虚假凭证,骗取一家公司价值17000余元的化工原料,正当被告人良心发现准备向被害单位退赃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昨天上午,本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以票据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 3万元,同时判令其在执
去年9月23日,被告人任某在本市和平区津汇广场拾得本市某通讯设备公司丢失的三张空白转账支票。后被告人任某又私刻了名为李娟的人名章一个。同时,被告人任某将“李娟”人名章和虚假的财务专用章私自加盖在上述三张空白转账支票上伺机行骗。同年9月29日,被告人任某持事先准备好的一张转账支票,到本市某化工销售公司,骗得该公司价值人民币17000余元的化工原料,后该公司发现受骗向公安机关报案。同年10月11日,当被告人来到该化工销售公司,欲向该公司退还赃款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任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诈骗他人财物,计人民币1728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票据诈骗罪,考虑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交赃款,确有悔罪表现,故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3万元,同时判令其在执行期间,到有关组织接受社区矫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