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 家长状告学校“不作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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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05:0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昨日,彭州市蒙阳镇三邑石佛村的陈某夫妇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将儿子生前的学校三邑中学告上了法庭。 去年12月3日12时40分,就读于三邑中学七年级一班的陈东在学校操场被同校学生刘刚等人殴打,经抢救无效死亡。陈东死亡后,三邑中学提出愿意主动为刘刚等人垫付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赔偿金。为此,双方签订民事赔偿协议,三邑中学代刘刚等人向陈某夫妇支付了
后来,陈某夫妇认为,学校作为陈东在校期间的监护人,未尽到相应的监护责任,也应当承担其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即支付死亡赔偿金的差额部分28500元和精神损害赔偿100000元。所以,他们于昨日将三邑中学告上了法庭。 郭佳记者郑颖实习生孙艺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