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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严查违法排污者 要让污染环境者痛到骨头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07:58 新华网

  新华网浙江频道1月11日电(潘一峰、傅丕毅) 1月10日,浙江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了33家重污染企业名单,其中还包括该省一家著名化工企业。浙江省环保局负责人说,对这些企业,下一步还要依法查处,对于违法排污者,就是要让他们付出沉重代价,要让他们痛到骨子里头去。这样,才能让他们从思想上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

  在这33家重污染企业中,有的结构性污染严重,氨氮排放量大,浓度严重超标,给钱塘江流域水环境造成很大压力;有的企业排污口位于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直接影响了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有的企业噪声、烟尘、恶臭气味无组织排放,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导致群众投诉频频;有的企业地处省际交界敏感位置,排污量大,引发省际污染纠纷;还有部分企业超标污水直排海洋,污染近岸海域。

  高排放和高污染已经成为浙江经济高速增长中的一个突出问题。该省于去年年底发布的《浙江GDP增长过程中的代价分析》指出,2003年浙江省每生产1亿元GDP需排放28.8万吨废水,生产1亿元工业增加值会排放2.38亿标立方米工业废气,产生4500吨工业固体废物。省长吕祖善预测,在GDP年均增长9%的情况下,到2010年,浙江全省废水、工业废气和工业固体废弃物总量将会达到目前的2倍,生态环境将无法承受。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一些地方的群众长年生活在充满粉尘、恶臭气味的环境中,身体健康受到影响。

  环境污染加剧的同时,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支出也在不断地增加。据了解,2003年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达231.68亿元,比上年增长33%,支出占当年GDP的2.5%。可见,环境污染的问题不狠抓不行了。

  据调查,一些企业违法排污,有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些企业仍然陷入在先污染后治理的误区中。所以,要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加大对这地企业的查处力度,以提高各类重污染企业的违法成本,让他们付出沉重代价。按照浙江省环境保护局负责人的说法,对污染严重的企业,就是要让他们付出沉重代价,决不姑息手软。同时,对环保部门执法不力的,也要严肃批评;执法失职、后果严重的,更要追究行政责任。

  当然,要真正扭转某些企业先污染后治理的认识误区,加大对污染企业的查处只是重要手段之一。更重要的是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矛盾。曾有一段时间,为了追求GDP高增长,一些地区从省里到县里,层层压指标,将GDP作为考核部门一把手的唯一指标。不少地区盲目和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的高速度,造成了资源耗竭与环境污染,进而引起生态的恶化,陷入污染棗治理棗再污染棗再治理的怪圈。为打破这一循环怪圈,各级政府要带头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将环境保护纳入部门工作的整体规划中,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去考虑。总之,处理好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应该成为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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