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安将对控申案件倒查 责任民警要停职辞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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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09:19 生活日报 | ||||||||
民警执法有过错,当事群众不满意进行申诉和控告,省公安厅将进行倒查,将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做出停职、辞退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3月1日,省公安厅与各市公安局签订了信访工作责任书,对全省公安机关的控告申诉案件实行责任倒查。 去年以来,我省群众进京和到公安部上访案件总量在连续两年下降的基础上,又下降了37%,没有发生集体访和异常访。为减少和防止控告申诉案件的发生,省公安厅于日前制
根据这一规定,对引发控告申诉案件的责任人员,将根据其问题情节、后果和责任程度,分别作出减发或停发岗位津贴、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离岗培训、停止执行职务、辞退,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相应处罚。 (记者 李冉 通讯员 孟李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