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难成了经济增长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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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10:16 法制早报 | ||||||||
□苏振华 考量“增长”是不是一种“价值”,须看“增长”是否是有利于提高人的福祉水平。 国内经济学界有一种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在矿难发生的时候,他们居然不是站在人道主
有此一说也不奇怪,这种论断在经济学上可谓是古已有之。据说在经济学中有一个看似冷酷实则“理性”的理论;“ 破窗理论”,大意是,打碎了一块玻璃、能够产生对玻璃生产的需求、进而又会引致各种派生需求、最终实现拉动经济增长。 按照这一理论,由于生产安全事故的灾后重建要产生大量的市场需求,这是启动下一轮经济增长的引擎。记得1998年中国 发生特大洪灾时,这种论调很是红火了一阵,大意是说“洪灾有利于经济增长”,据此,洪灾并不是“坏事”云云。 然而,这种论说可能悖离我们的生活经验和常识,如果生产安全事故是一件“好事”,那每年动员大量的人力物力抗 洪抢险有什么必要呢?可是,为什么经济学家言之又是如此地言之凿凿呢? 须分析一下其中的逻辑关系到底是什么。在“生产安全事故有利于经济增长、灾难不是坏事”这个论断中,其间隐含 的终极价值判断标准是“经济增长”,“增长”就是善、是价值本身,只要是“增长”、无论是以什么方式实现的“增长”, 都是“好事”——这是经济学的话语了。然而,正如康德所指出的,“人是目的、人才是价值本身”,那么,考量“增长”是 不是一种“价值”,须看“增长”是否是有利于提高人的福祉水平。而人类福祉水平的提高依赖于增量财富的创造,灾难、造 成了大量的财物损失,是对存量财富的一种毫无益处的消耗,就此而论,无论如何都不能将灾难视为一种“好事”。 进而,事故之后的重建固然要产生大量的需求,但是这种需求并不是灾民们的自愿需求,而是一种“迫不得已”的需 求。其间的利益分配关系是:对于供应方而言,商品是卖出去了,并由此拉动更多的上游厂商共同获利;而对于灾民来说,这 种支付原本是无须发生的,由此产生的交易根本不会提高灾民的福利水平,对他们来说,无论这种交易发生与否,他们因灾难 而导致的财富净损失是确确实实存在的,之后的交易也无补于这种损失。也就是说,源于灾难,迫使了灾民们有了重建家园的 需求,这种需求首先是拉动了作为其交易对手的企业的产品销售,由此进而拉动一连串的企业的生产,这的确是繁荣了“经济 ”——作为整体而存在的“经济”,但是,灾民这个群体在这个“繁荣”被创造的过程中,丝毫没有受益,相反,他们是这种 “繁荣”背后的买单者,繁荣、建立在他们的痛苦之上,繁荣与他们无关。就此而言,此类增长事实上是一种财富的转移机制 ,与强取豪夺略有不同的是,这种转移是以受灾者的“被迫性自愿”为前提。 (作者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