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立法料理医疗垃圾“后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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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10:57 北方热线网 | ||||||||
北方热线网——沈阳晚报讯(记者朱峰实习生王鑫)“未经处理的医疗垃圾摇身一变,成为食品袋;小区垃圾箱里惊 现断臂残肢”。当市民在外地媒体上看到类似报道时,都会问一句:我们身边的医疗垃圾是怎么处理的?1月11日,记者了 解到,沈阳市医疗垃圾已经实现安全处置,《辽宁省医疗废物管理实施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开始进入立法程序。
医疗垃圾“档案”留5年 为防止来源不明的医疗垃圾流入社会,危害百姓,《办法》对医疗垃圾处理提出来源明确,处理彻底,责任到人的目 标。要求城市里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集中处理。垃圾产生单位须提供医疗废物的来源、产量和收集、 暂时贮存、集中处置流向等资料。医疗垃圾产生单位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移交医疗废物,两单位要同时填写转移联单,并 各自保存5年。《办法》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明确工作流程不同环节的责任人,每个环节都有交接签字 、记录,便于事后责任倒查。 垃圾处理费不会摊在患者身上 相对于普通垃圾,医疗垃圾如果处理不当,对于社会造成的危害更大。《办法》提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运送医 疗废物的行车路线应当避开人口密集区域和交通拥堵道路。环保部门定期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区周围环境质量进行检测。医 疗废物处置费的收费标准,由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卫生、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记者了解到,医疗废物处置的费用 不会摊在患者身上,而由医疗单位自己“扛”。 “毒垃圾”流失政府要公告 1988年在上海暴发的甲型肝炎,罪魁祸首是被医院污水污染的毛蚶。“办法”要求,当发生医疗废物作为生活垃 圾处理;运送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医疗废物溢出、散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抛弃、掩埋医疗废物等医疗垃圾流失、泄 漏、扩散事故时,有关部门必须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居民、就医者通报;有扩散危险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通过媒体向社 会发布警示公告。相关责任人有可能以渎职罪论处。记者了解到,目前沈阳市已经改造完成了日处理能力15吨的医疗废物焚 烧场,医疗垃圾实现安全处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