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对农村贫困中小学生实行“两免一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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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11:09 光明网 | ||||||||
韩惠敏 为确保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完成学业,哈尔滨市近日决定调整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助学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农村贫困中小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免除农村中小学“一费制”实际发生的杂费、免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对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按照调整后的上述管理办法,对市区的郊区和县(市)农村贫困中小学生助学金“两免一补”标准,即免除农村贫困中小学生“一费制”实际发生的杂费、免课本费和作业本费,补助寄宿生每人每年2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