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池水体保护区内不容违法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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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12:34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晖湾一楼房被强令拆除 在滇池水体保护范围内不允许违法建设。昨日,滇池晖湾村村民张某接到了昆明市边的管理局执法局的《限期拆除通知书》,他的一幢在滇池水体保护区范围内,距滇池仅15米
昨日,滇池管理局执法局对3处违法现场进行执法行动。其中晖湾村违法建筑是在1月5日例行巡查中发现的,随即下发了“责令停工通知书”。经调查,这幢位于第20号新界桩水体保护范围内的建筑,没有取得任何审批手续,属擅自拆除原有住房,超过原批准面积扩大到占地135平方米,同时还将一片249平方米的鱼塘湿地私填。执法局昨日发出“限期拆除房屋,恢复被填占的水体,听候下一步处罚”的通知。 在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记者看到一个面积超过150平方米的铁板,占压在高埂沟(入新运粮河)河口上,红砖也还在现场。这是执法局去年11月23日接群众举报后,查处的一个在入滇池河道口上违法建盖的“洗车场”。调查发现,当事人邹某未取得相关合法手续,以赢利为目的擅自占压、覆盖城市排水设施,违反《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被责令自行拆除。 昨日的另一个执法检查重点是高海公路。1月7日,高海公路改扩建工程第五合同标段的山西路桥一公司在施工中,将钻出的泥浆及废渣直接倒入滇池,施工现场疏于管理的施工土石也倒入了滇池,被执法巡查人员查获,随即责令整改。昨日,执法局在现场看到,这里已树起了保护滇池的牌子,项目负责人整改行动迅速。 连 芳(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