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4赌徒为赖掉5万元赌债 竟将庄家杀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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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19:39 桂龙新闻网 | ||||||||
新华网南宁1月12日电(学平、李嘉)广西贵港市4名赌徒为了抵赖5万元赌债,竟将庄家杀害。日前,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中归案的3名赌徒死刑,并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21万多元。 今年33岁的黄向东与朱俊新(在逃)、吴革民、黄静坚均是贵港市港北区无业人员,常在一起参加赌球。2003年8月30日,朱俊新赌球输了5万元,但没钱赔付庄家吴某。为了抵
当日下午,朱俊新按计划以还赌债为由打电话约吴某到黄向东私宅,吴某开着小车与朋友魏某来到黄向东私宅门外。朱俊新按计划先将吴某接入屋内。在二楼与三楼的转弯处时,黄向东便用事先准备好的三棱刮刀从背后向吴某捅去,吴当场被刺倒在地。紧接着,隐蔽在暗处的黄静坚、吴革民也冲出来用事先准备好的三棱刮刀往吴某身上乱捅。吴革民和黄向东拿过斧头朝吴某头部猛敲数下,将他当场杀死。 为防止事情败露,朱俊新随即又走出大门将魏某叫到一楼大厅,并乘机将魏推入一楼天井。黄向东、黄静坚立即用三棱刮刀向魏某捅去,吴革民也拿着斧头朝魏某头部捶打。吴某、魏某被杀害后,4人还将吴某、魏某身上的8000多元现金及手机、项链等洗劫一空。 2003年9月至2004年4月间,公安机关先后将吴革民、黄静坚、黄向东3人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向东、吴革民、黄静坚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黄向东、吴革民、黄静坚均起到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