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公安局长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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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00:55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合肥电(孔华) 安徽淮北市公安局原局长王经才贪污案日前宣判,淮北市相山区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 现年52岁的王经才先后任淮北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去年8月14日因涉嫌犯罪被逮捕。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王经才在担任淮北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法医血清研究所和市法医学会需要资金为由,采取收入不记账等手段,非法占有企业赞助款19.3万元。 宣判后,王经才当庭表示要上诉。 | ||||||||